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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譯文書認證

翻譯文書認證
一、何謂翻譯文書認證?

1.本國之文件欲持往國外使用,此時多數須辦理文件翻譯認證。例如:國內之出生證明、身分證、結婚證書、死亡證明、畢業證書、成績單、存款證明、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事項表…等等,即須將以上文件翻譯成英文、或該國語文後,由公證人作成翻譯文書認證書,再持往該國使用。

2.另國外之文件須在本國使用時,例如:國外之出生證明、結婚證書、死亡證書、畢業證書、成績單、單身證明、良民證(無犯罪紀錄證明)…等等,該外國文件須先經過我國外交部駐外館處驗證完成,再將其翻譯成為中文,由公證人作成翻譯認證書,即可在本國使用。

3.本所可為文件持有者聯繫優質翻譯社代為完成翻譯文書,節省翻譯文書認證流程之時間。


二、辦理翻譯文書認證費用如何計算?
辦理翻譯文書認證費用750元。收費與您至高雄地院公證處辦理相同。

例如:小美準備要移民去美國,須辦理戶政事務所開立之出生證明書作成翻譯英文本之認證,依照
公證費用標準表計算,認證費為750元。


三、辦理翻譯文書認證需攜帶什麼文件?
翻譯人親自到場只須攜帶身分證正本+原文正本+翻譯本

四、辦理翻譯文書認證應注意事項

1.如有國外學歷文件當時未在我國外交部駐該國外館處完成驗證而攜 回國內,該國外學歷文件,可在我國外交部領事局辦理學歷正影本相符後,郵寄我國外交部駐該國外館處申請驗證完成後(但僅限部份國家之我國外交部駐該國外館處有提供此服務。此可參考:https://www.boca.gov.tw/cp-172-372-eabf2-1.html),再將其翻譯成為中文,由公證人作成翻譯認證書。

2.持往國外之翻譯文件,歐洲國家多會要求該翻譯文件之原本,諸如國內之出生證明、身分證、結婚證書、死亡證明、畢業證書、成績單、存款證明、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事項表…等等,須先由公證人認證其真正後,再辦理翻譯文書之認證。

3.翻譯本須按照原文格式編排直接翻譯,電子檔並請隨身攜帶,以利修改。或本所可為文件持有者聯繫優質翻譯社代為完成翻譯文書,節省翻譯文書認證流程之時間。


~請事先預約認證時間,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請來電告知!感謝您~

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為司法院遴選律師轉任公證人,自99年起任高雄公證人,
辦理租賃公證、遺囑公證、文書、翻譯認證,及各種公證、認證業務。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事務所
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9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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