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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、在職、服務證明書認證

工作、在職、服務證明書認證


一、何謂工作證明、在職證明、服務證明書認證?

1.我國政府機關出具之公文書,如:政府機關出具之工作證明書、在職證明書、服務證明書等文件,
如欲持往國外使用,須由 公證人對於文件之正本核實確定為真正後,再蓋上公文書認證章,即為「公文書認證」。

2.私人即個人或公司、法人,或非公家機關所出具之如:工作證明書、在職證明書、服務證明書等文件,
須由公證人確認簽名或對於文件核實確定為真正後,再蓋上認證章,即為「私文書認證」。

3.持往國外之工作證明書、在職證明書、服務證明書等文件,經過公證人認證後,多數須再經我國外交部領事局
驗證,甚至須經各國駐台機構驗證完成,才再持往該外國使用。

4.持往國外之工作證明書、在職證明書、服務證明書等文件,使用者也須注意是否需辦理翻譯成該國語文之認證。


二、辦理工作、在職、服務證明書認證費用如何計算?

依照須認證之文書收費,認證中文文書,認證費用為500元,認證中外文文書,認證費用則為750元。
收費與您至高雄地院公證處辦理相同。


三、辦理工作、在職、服務證明書認證需攜帶什麼文件?

【自然人】
1.本人親自到場應備文件如下:
(1)身分證正本
(2)文件正本 (依須認證份數再加附1份,供本所留存)

【公司】
1.負責人親自到場應備文件如下:
(1)身分證正本
(2)文件正本 (依認證份數再加附1份,供本所留存)

2.若無法親自到場,代理人須備文件如下:

(1)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或抄錄本之最新版正本
(2)公司授權書(如附件)(並加蓋變更登記事項表上之同一組大小章)
(3)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影本
(4)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正本
(5)文件正本(依認證份數再加附1份,供本所留存)


四、辦理工作、在職、服務證明書認證應注意事項

1.服務證明書請向服務之單位申請。

2.文書如非申請人制作,公證人須向開立文件之單位(如就職公司)查證,申請人可事先向
開立文件之單位(如就職公司)告知,並事先提供聯繫的窗口,以利查證進行,減少現場等候時間。

3.請勿分批申請文件。同種文件上,申請開立文件之單位所蓋之「流水編號」及「開立時間」,須全部一致。


~請事先預約認證時間,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請來電告知!感謝您~
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為司法院遴選律師轉任公證人,自99年起任高雄公證人,
辦理租賃公證、遺囑公證、文書、翻譯認證,及各種公證、認證業務。
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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