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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犯罪證明(良民證)、戶籍謄本、結婚證書認證

無犯罪證明(良民證)、戶籍謄本、結婚證書認證


一、何謂無犯罪證明(良民證)、戶籍謄本、結婚證書認證?

1.我國政府機關出具之公文書,諸如:中文戶籍謄本、英文戶籍謄本、良民證(警察刑事紀錄證明)、印鑑證明、出生證明、死亡證明、結婚證書、離婚證書、畢業證書、成績單…其他公文書,如欲持往國外使用,須由公證人對於文件之正本核實確定為真正後,再蓋上公文書認證章。

2.持往國外之公文書,經過公證人認證後,多數須再經我國外交部領事局驗證,甚至須經各國駐台機構驗證完成,才再持往該外國使用。

3.持往國外之公文書,使用者也須注意是否需辦理翻譯成該國語文之認證。



二、辦理
無犯罪證明(良民證)、戶籍謄本、結婚證書認證費用如何計算?

依照須認證之文書收費,認證中文文書,認證費用為500元,認證中外文文書,認證費用則為750元。收費與您至高雄地院公證處辦理相同。


三、辦理無犯罪證明(良民證)、戶籍謄本、結婚證書認證需攜帶什麼文件?

【自然人】
1.本人親自到場應備文件如下:
(1)身分證正本
(2)文件正本 (依須認證份數再加附1份,供本所留存)

【公司】
1.負責人親自到場應備文件如下:
(1)身分證正本
(2)文件正本 (依認證份數再加附1份,供本所留存)

2.若無法親自到場,代理人須備文件如下:
(1)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或抄錄本之最新版正本
(2)公司授權書(如附件)(並加蓋變更登記事項表上之同一組大小章)
(3)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影本
(4)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正本
(5)文件正本(依認證份數再加附1份,供本所留存)


四、辦理
無犯罪證明(良民證)、戶籍謄本、結婚證書認證應注意事項

1.戶籍謄本、離婚協議書、離婚判決書、死亡證明書、出生證明書、結婚證書、離婚證書、印鑑證明,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。
2.良民證(警察刑事紀錄證明)請向各縣市警察局申請。
3.畢業證書證明、學位證書證明、成績單等請向就讀之公立學校申請。
4.請勿分批申請文件。同種文件上,申請機關所蓋之「流水編號」及「開立時間」,須全部一致。




~請事先預約認證時間,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請來電告知!感謝您~

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為司法院遴選律師轉任公證人,自99年起任高雄公證人,
辦理租賃公證、遺囑公證、文書、翻譯認證,及各種公證、認證業務。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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