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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血緣關係宣誓書認證

無血緣關係宣誓書認證
一、何謂無血緣關係宣誓書認證?
1.隨著交通、資訊發達,每年中華民國國民與外國人結婚為數不少,諸如:中國大陸、越南、菲律賓、印尼…,而中華民國國民欲跨國至外國結婚,即須由公證人為其辨理單身證明(單身宣誓書)認證後,以證明其目前未有婚姻之狀態,才可以由其攜單身證明(單身宣誓書)認證書,前往國外結婚。

2.所謂「單身」,即是目前為未婚、離婚、喪偶之狀態,辦理者須提出其向戶政事務所申請之戶籍謄本、離婚證明、喪偶證明為依據,由公證人憑以制作其單身證明(單身宣誓書)認證書。

3.大陸地區結婚除了辦理中文版之單身宣誓書外,須另辦理無血緣關係聲明書,宣誓與結婚對象無血緣關係。



二、無血緣關係宣誓書認證費用如何計算?

依照公證費用標準表收費,無血緣關係宣誓書認證費用500元。收費與您至高雄地院公證處辦理相同。


三、辦理無血緣關係宣誓書認證需攜帶什麼文件?

【本人親自到場】應備文件如下:
(1)身分證正本
(2)結婚對象之基本資料(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、戶籍地址)


四、辦理無血緣關係宣誓書認證應注意事項:

1.大陸地區結婚除了辦理中文版之單身宣誓書外,須另辦理無血緣關係聲明書(認證費用500元),無血緣關係聲明書須提供結婚對象之基本資料 (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出生年月日、戶籍地址),煩請結婚對象事先提供「大陸公民身份證」上之資料。

2.單身宣誓須本人親自到場辦理。例外:當地國家是否接受親屬代為宣誓,請自行向當地(國家)使用機關確認。



~請事先預約認證時間,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請來電告知!感謝您~
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為司法院遴選律師轉任公證人,自99年起任高雄公證人,
辦理租賃公證、遺囑公證、文書、翻譯認證,及各種公證、認證業務。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事務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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