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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賣契約公證


買賣契約公證
一、買賣契約經本所公證優點為何?
1.所謂買賣,即「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,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。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,買賣契約即為成立」,民法第345條定有明文。舉凡對於土地、房屋、機器、設備、貨品…等不動產、動產、甚至智慧財產權等,皆可以成為買賣之標的。

2.辦理買賣契約公證具有三大好處,即是證明力、證據力、執行力:
(1)證明力:辦理買賣契約公證時,公證人會對於雙方所約定之買賣標的物、買賣價金、付款條件、交付標的物條件、違約金、是否有連帶保證人,及雙方是否意識清楚下所為確認並載明於買賣契約契約公證書,事後不容任一方抗辯其意思不清、非出於自由意志、或對於買賣契約內容不清楚為抗辯,此為買賣契約公證之證明力。
(2)證據力:經公證之買賣契約書,推定為真正,不容任一方將來在法院訴訟時抗辯其虛偽不實。公證買賣契約書,自公證日起仍保存15年,當事人隨時可向本所聲請閱覽或提供繕影本。
(3)執行力:買賣契約公證書,可約定對於買受人未給付之價金、違約金,直接逕受強制執行;亦可對於出賣人未依約交付之特定動產、違約金,直接逕受強制執行,免除將來打官司之困擾。

3.本所公證人為高雄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,在高雄地方法院
民間公證人處辦理買賣契約公證,與您至高雄地方法院公證處辦理之效力相同。


二、買賣契約公證費用如何計算?
以買賣價金總額,與標的物價值,二者相較取高,依照公證費用標準表收費。收費與您至高雄地院公證處辦理相同。
例如:土地買賣價金150萬元,但土地面積之總公告現值為 250萬元,二者取其高,以250萬元為準,依照
公證費用標準表計算,公證費為5,000元。但如約定有諸如未依約給付金錢可為逕受強制執行時之公證費為7,500元。

三、辦理買賣契約公證需攜帶什麼文件?
【自然人】
1.本人親自到場只須攜帶身分證正本+印章+買賣標的相關文件
(如: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本、房屋稅單或房屋稅籍證明書,機器型號、購買時發票、照片)+契約書


2.本人若無法親自到場,代理人須備文件如下:
(1)未到場人之印鑑證明(至戶政申請,註記:辦理公證使用)
(2)授權書(如附件) (*蓋印鑑章)
(3)代理人親自到場並攜帶身份證正本+便章
(4)買賣標的相關文件(如: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謄本、房屋稅單或房屋稅籍證明書,機器型號、購買時發票、照片)
(5)契約書

【公司】
1.負責人親自到場應備文件如下:
(1)身分證正本+大、小印章
(2)買賣標的相關文件(如: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謄本、房屋稅單或房屋稅籍證明書,機器型號、購買時發票、照片)
(3)公司章程
(4)契約書

2.若無法親自到場,代理人須備文件如下:
(1)公司變更登記事項表或抄錄本之最新版正本
(2)公司授權書(如附件)(並加蓋變更登記事項表上之同一組大小章)
(3)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影本
(4)公司大、小章
(5)代理人攜帶身分證正本+印章
(6)買賣標的相關文件(如: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謄本、房屋稅單或房屋稅籍證明書,機器型號、購買時發票、照片)
(7)公司章程
(8)契約書

【行號】
1.負責人親自到場應備文件如下:
(1)身分證正本+大、小印章
(2)買賣標的相關文件(如: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謄本、房屋稅單或房屋稅籍證明書,機器型號、購買時發票、照片)
(3)契約書

2.若無法親自到場,代理人須備文件如下:
(1)負責人之印鑑證明(至戶政申請,註記:辦理公證使用)
(2)授權書(如附件) (*蓋印鑑章)
(3)代理人親自到場並攜帶身份證正本+便章
(4)買賣標的相關文件(如: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簿謄謄本、房屋稅單或房屋稅籍證明書,機器型號、購買時發票、照片)
(5)契約書


~請事先預約公證時間,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請來電告知!感謝您~

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為司法院遴選律師轉任公證人,自99年起任高雄公證人
辦理租賃公證、遺囑公證、文書、翻譯認證,及各種公證、認證業務。
高雄民間公證人楊士弘事務所
地址:高雄市前金區大同二路95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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