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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公證的好處

2020-02-07

租賃契約經本所公證好處?

  • 租約公證流程,首先,公證人會先核對確認雙方身分,避免冒名簽約。

  • 本所公證人曾執業地政士、律師達十數年之久,後再任高雄公證人,具有豐富不動產相關法律學識、經驗,可依雙方提出之租賃條件,免費客製化代擬租約,既公正又便利,節省金錢。

  • 經公證之租賃契約,推定為真正,不容將來在法院訴訟時抗辯其虛偽不實。

  • 公證租賃契約可約定強制執行,針對如將來承租人租金、違約金未付,租期屆滿未返還租賃物予出租人,或租賃關係消滅時,出租人未返還押租金予承租人時,皆可直接強制執行,平衡保障雙方權益,免除將來打官司困擾,節省時間、費用

  • 公證租約,自租期屆滿後仍保存15年,當事人隨時可向本所聲請閱覽或提供繕影本。

  • 本所公證人為高雄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,在高雄地方法院民間公證人處辦理公證租賃契約,與您至高雄地院公證處辦理之效力相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