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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 目 |
應備文件 |
備 註 |
房屋租賃 房屋租約 使用借貸 無償借用 |
1. 雙方當事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2. 房屋稅單或房屋稅籍證明書。 |
1.本人不克到場,需出具授權書(蓋用印鑑章)附印鑑證明書,代理人應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到場。 2.公司負責人不克到場者,應出具授權書(蓋用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事項表上同一組大小章)並附以下證明文件: (1)公司負責人身分證明。 (2)公司設立(變更)登記事項表或其抄 錄本核發時間在最近6個月內:該事項表之正本並附影本加蓋公司印鑑。 |
土地租賃 土地租約 使用借貸 |
1. 雙方當事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2. 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謄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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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。 |
公證遺囑 |
1.立遺囑人之身分證、印章。 2.繼承人或受遺贈人之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。 3.國稅局出具之財產清冊、金融機構存款資料。 4.兩位見證人到場並攜身分證正本及印章。 |
本人需親自到場。 |
離婚公證 |
1. 雙方當事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2. 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 3. 協議書內容提及相關證明文件。 |
雙方當事人需親自到場。 |
協 議 書 契 約 書 合 約 書 |
1.立書人之身分證、印章。 2.協議書(契約書、合約書)內容提及相關證明文件。 |
1.本人不克到場,需出具授權書(蓋用印鑑章)附印鑑證明書,代理人應帶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到場。 2.公司負責人不克到場者,應出具授權書(蓋用公司設立或變更登記事項表上同一組大小章)並附以下證明文件: (1)公司負責人身分證明。 (2)公司設立(變更)登記事項表或其抄 錄本核發時間在最近6個月內:該 事項表之正本並附影本加蓋公司印鑑。 |
金錢借貸 契 約 書 債務清償 協 議 書 |
立協議書人之身分證、印章。 |
同上。 |
土地、建物 買賣、贈與 契約書 |
1.雙方當事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2.土地、建物所有權狀(或謄本)。 3.房屋稅單或房屋稅籍證明書。 |
同上。 |
終止、解除 補充、更正 契約書 |
1. 雙方當事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2. 原公證書正本。 |
同上。 |
讓 渡 書 |
1.雙方當事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2.立案證書(當舖、補習班)。 |
同上。 |
和解、合夥 |
1. 雙方當事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 2. 契約書 |
同上。 |
網頁事實 體驗 |
當事人身分證正本、印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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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上。 |
機具設備 |
1. 公司設立(變更)登記事項表(抄錄本)。 2. 機具設備來源證明及價額。 3. 機具設備明細表(照片)。 |
同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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